【Now新聞台】歐盟同意收緊航班延誤索償門檻,中短途航班和長途航班分別延誤四小時或以上及六小時或以上,乘客才可向航空公司索償300至500歐元。
歐盟現時規定只要航班延誤三小時或以上,乘客可以根據飛行距離,向航空公司索償250至600歐元,折合約2230至5350港元。不過航空公司抱怨賠償金額高昂,寧願取消航班,都不將航班押後。
為了避免航班取消,歐盟經過12年漫長討論,周四同意修改索償門檻。
在新規定下,飛行距離不超過3500公里的中短途航班或連接歐盟境內城市的航班,索償門檻由延誤三小時或以上提高至延誤四小時或以上,乘客可獲300歐元賠償,折合約2680港元;長途航班索償門檻劃一提高至延誤六小時或以上,乘客可獲500歐元賠償,折合約4460港元。
歐洲消費者組織批評,新規定變相剝削大多數消費者索償的權利,因為航班大多數延誤二至四小時,敦促歐洲立法機構的議員維護乘客的權利。
歐盟大多數國家通過的協議,還包括航空公司有更大責任在航班長時間延誤時提供轉機和住宿安排,並加強殘障乘客的權益。新規定仍有待與歐洲議會磋商,才會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