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就醫療美容進行研究,發現醫療美容在香港沒有定義,監管亦較其他地區落後,建議政府引入發牌制度。
消委會在今年訪問近一千名消費者,超過八成受訪者將醫療美容視為一般美容服務,誤以為「微針」、「水磨嫩膚」等療程,屬非入侵性,可以由美容師進行。
現時只有15項涉及皮膚刺穿及皮膚剝脫等高風險的程序,規定要由註冊醫生進行。
消委會研究指出,醫療美容在香港並無清晰定義,容易令消費者感到混淆及忽略療程潛在的風險。
比較內地、南韓及新加坡等七個地區,只有香港無法例規管美容儀器,美容界沒有牌照或資歴規定,亦沒有特定廣告限制,監管明顯落後。
消委會提出九項建議,促請政府盡快立法界定「醫療美容服務」,引入發牌制度及事故呈報機制,並公開相關從業員的資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