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三讀通過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辯論期間,多名立法會議員認為修例能釋放維港的活力,但亦有議員質疑修例剝削司法權。發展局表示,修例獲通過後,填海工程仍須經過嚴謹的法定程序。
容許簡化小規模改善維港填海工程機制的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在立法會大會獲三讀通過。辯論期間,多名議員表明支持修例草案,認為能將維港兩岸零散的海濱段落全面貫通。
立法會議員(九龍中)李慧琼:「我相信每位香港市民也很珍惜維港,亦視維港為最重要的天然資產,但保護海港不應變成讓我們隔絕海港,甚至不能連貫起一條海濱長廊。這修訂有助於我們解決現時面對的問題。」
修例亦賦予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可推翻不准填海的推定,有議員指能避免海濱發展太司法化。
立法會議員(九龍東)顏汶羽:「其實這些機制是將決策權由法庭的守門員角色交回政府,同時保留司法監督的裁判功能,避免在行政程序上過度司法化。」
但有議員就憂慮修例剝削法院的權力,表明會棄權。
立法會議員(社會福利界)狄志遠:「政府既然是填海工程的提議人,又是決策者,形成自審自決的局面,違反公平公正的原則。原本保護海港條例的立法原意,是政府作為填海工程的提議人,由法院負責判斷其合法性。」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修例後填海工程仍須經過嚴謹的法定程序。
甯漢豪:「如果想展開這些不獲豁免於法例嚴謹機制的填海工程,要依循我們經修訂的法定程序,包括必須就有關項目的凌駕性公眾需要擬備評估報告,必須公開這報告讓公眾提供意見,以及將這份報告及所收集的意見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以裁決是否足以推翻有關不准填海的推定。」
發展局又指,當局正準備有關行政指引,未來數個月內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