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三讀通過公眾衞生及市政修例草案,延長政府人員入屋調查樓宇滲水及冷氣機滴水等問題的時限,同時將移除阻街物品的時限,由發出通知書後4小時縮短至30分鐘,條例將於八月中生效。
修例草案在立法會以不記名方式獲通過,修例後將會延長政府人員入屋調查樓宇滲水、冷氣機滴水等公共衞生妨擾問題,由朝七晚七改為朝七晚十,若市民沒合理辯解而不准人員入屋,最高罰款5000元,拒絕遵從妨擾事故通知或命令的市民,最高罰款增加一倍至5萬元。
辯論期間,有議員認為更新入屋調查時限能配合市民作息習慣。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西)陳學鋒:「最多人投訴(滴水)是過路處,不知為何每個街坊向我投訴,都是紅綠燈位前樓上就滴水。投訴完後通常同事就會朝七晚七就去調查,大家都知,在家誰會那麼早回家開冷氣?正常都在晚上。」
針對阻街問題,移除阻街物品的的期限將由發出「移走障礙物通知書」後4小時縮短至30分鐘,罰款亦由5000元增至1萬元。有議員支持修例,但憂慮食環署人員處理阻街時會成為磨心。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林振昇:「可能有人見到街道上有幾箱等待上貨的貨物或正運送的生果,又或是拾荒者撿到的紙皮,都可能會立刻向食環署投訴,要求立即清理。或會令執法人員成為市民、商戶,以至拾荒者等弱勢群體之間的磨心。」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江玉歡:「因應香港欠缺上落貨區,正常上落貨可否獲得豁免?像新加坡相關法律一樣,他們都是對上落貨有豁免。」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執法標準和罰則兩方面,都是和現時一樣並沒改變。新的條文是為了讓食環署毋須借助警方權力,都可獨立處理店舖阻街的問題。目的是提高執法效率和盡快恢復街道暢順。」
修例會在下周五刊憲,三個月後正式生效,當局指會加強解說讓公眾充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