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委會今年首五個月接獲逾900宗有關外賣平台的投訴,其中有消費者揀選外賣自取後,發現餐廳並不存在於所述的地址,消委會促請平台改善系統資訊透明度。
近年外賣平台盛行,巿民足不出戶便可以留家享用美食,但在講求速度的社會,漏送、倒瀉食物等情況不時也會出現。
消委會在今年1至5月期間,收到971宗與外賣平台有關的投訴,比去年同期多逾500宗。
其中有投訴人經外賣平台B點餐後,因為點錯食物1分鐘內取消訂單,卻被平台以餐廳已出餐為理由拒絕退款,亦指不會為已取消的訂單送餐。投訴人之後嘗試聯絡餐廳要求取消訂單,但餐廳反而建議投訴人再聯絡平台B,平台則指由於餐廳已出餐,無辦法安排退款,雙方最後未能達成共識。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後,再決定是否作追討。
另一名投訴人經外賣平台C點餐選擇了外賣自取,但去到餐廳列明所在的商場地址後,發現該餐廳根本不存在。投訴人向平台求助後,僅獲平台回覆指無法聯絡餐廳,又指餐廳已接單,故無法就事件退款,只能賠償10元優惠券。消委會介入後,平台已移除有關餐廳的外賣自取選項,餐廳亦更新了其聯絡方式。
消委會建議業界參考內地經營外賣平台的模式,界定已接單及已出餐的定義,避免消費者「餐財兩失」。
消委會署理總幹事何應富:「消費者是否獲退款,很多時取決於餐廳是否已接單,但現在平台的資訊上,消費者一般也無從得知。參考其他地區經營外賣平台的應用程式,很多會把餐廳是否已接單的情況顯示在平台介面,所以我們建議科技上,本港業界可參考類似做法。」
消委會又提醒消費者遞交外賣訂單前,應仔細核對點選的食物及外送地點等資料是否正確,並截圖記錄以作憑據。